基本原则
1.H型钢构件节点设计应符合现行《钢结构设计标准》GB50017、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01及《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》JGJ99、《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》GB 51022的有关规定。
2.节点应安全可靠,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变形能力,并符合结构计算简图。框架结构的梁柱节点宜采用刚接或铰接。梁柱采用半刚性连接时,应计入梁柱交角变化的影响,在内力分析时,应假定连接的弯矩-转角曲线,并在节点设计时,保证节点的构造与假定的弯矩-转角曲线符合。
3.节点的构造形式应尽量简单,便于制造、运输、安装和维护。同一类型结构中应采用相同或类似的连接节点。考虑到制造和安装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误差,不宜采用对构件尺寸要求十分准确的构造形式,应使构件在安装过程中有调节的余地。充分利用吊装设备的能力以及设置安装承托和安装螺栓,尽量减少高空作业,避免仰焊等困难复杂的作业方式,以保证质量提高工效。
4.轴心受拉构件和轴心受压构件,当其组成板件在节点或拼接处并非全截面直接传力,应将危险截面的面积乘以有效截面系数,有效截面系数按《钢结构设计标准》GB 50017-2017规定取值,表9.1-1给出了轴心受力构件节点或拼接处危险截面有效截面系数。
轴心受力构件节点或拼接处危险截面有放截而妥射